广东省红十字会条例第四条已修改县级以上按行政区域建立各级红十字会。按规定设置工作机构,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街道、乡(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有条件的,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基层红十字会组织。行业可以根据需要建立行业红十字会组织。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