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红十字会条例第二十四条已修改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贪污挪用救灾款物的,依法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