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已修改

预算年度终结后,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及时编制本级决算草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后,由本级人民政府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

本级决算草案应当列至项级决算科目。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