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三条已废止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七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