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已废止

本市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需要,改革和完善科学技术体制,建立科学技术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有效结合的机制。

积极开展国际、国内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鼓励和推动科学技术合作与经济合作相结合,拓宽本市与国内外科学技术界、产业界的合作领域。

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