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已废止

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和企业在税收、信贷、风险投资、进出口贸易等方面享受有关的优惠政策。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和企业,要积极推进高新技术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和国际化。

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