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六章 企业科学技术进步第二十九条已废止本市鼓励、支持各类企业开展创建科技先导型企业和科技进步型企业活动。鼓励、支持科学技术工作者和广大职工开展发明创造、技术革新与合理化建议活动。有关部门应当根据行业和企业特点制定企业科学技术进步考核指标,对企业科技进步工作进行指导。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