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已废止

本市鼓励企业建立和完善技术研究与开发机构,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协作,相互承包、租赁、参股,建立和发展多种类型的科学研究、教学、生产联合企业和股份制企业。

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