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六章 企业科学技术进步第二十六条已废止本市鼓励企业建立和完善技术研究与开发机构,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协作,相互承包、租赁、参股,建立和发展多种类型的科学研究、教学、生产联合企业和股份制企业。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