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与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废止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使用和建筑节能管理,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