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第三十一条有效负责突发事件应急日常工作的机构未依照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履行职责的,由同级人民政府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