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第十六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加强乡镇卫生院(医院)建设,落实公共卫生、医疗急救和应对突发事件必要的专业人员、经费、设施、设备。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