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已废止

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或者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对预算草案、决算草案、预算执行和预算调整中有关问题提出的询问、质询,市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给予答复。

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