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征兵工作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条已修改本条例第三条第一款所称的适龄公民是指征兵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而按照出生日期计算未满二十二周岁的男性公民。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