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雷电灾害防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废止为了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云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