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旅游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四)项规定的,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