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轿子雪山保护和管理条例/第四章 管理与服务第三十一条已废止管理区内的资源和设施实行有偿使用。凡利用管理区内资源进行经营活动和使用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管理机构缴纳资源保护费和设施维修费,用于管理区维护、建设和环境保护。具体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标准执行。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