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第五章 蒙古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研究第三十一条已废止自治县自治机关加强蒙古语言文字的研究工作,在蒙古族群众中推广和普及蒙古语标准语。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教育、宣传等部门应首先使用并大力推广蒙古语标准语。地方法规 ·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6年7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