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办理办法/第二章 代表议案的提出第六条已修改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提出议案,应当有领衔代表;以代表团名义提出的议案,必须经代表团全体代表的半数以上通过,并由代表团团长签名。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7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