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有效

森林草原火灾扑灭后,所在地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机构应当组织火灾扑救队伍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并留有足够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