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已废止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旅游业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旅游业管理工作。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