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第二十七条已修改〔合理包装〕 产品包装物的设计和生产应当符合产品包装技术标准,产品包装材料应当优先选择采用易回收、易拆解、易降解、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材料,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和包装性废物的产生。国家有关商品包装标准未公布之前,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先行制定本省零售商品包装标准。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2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