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会计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已废止单位应当支持和鼓励本单位的会计人员通过多种方式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作为会计从业资格检查登记、职称评审、聘任和奖励的依据之一。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9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