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第四章 预防措施第十七条已废止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加强对政府采购、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国有企业改革等方面的审计,并依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