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第三章 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七条有效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应当关心职工的文化生活,组织职工开展健康的业余文娱、体育活动。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