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所称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