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管理条例第五条有效自治州、县(市)林业局是本级人民政府的林业主管部门,依法管理辖区内的林业工作。乡(镇)林业工作站依法做好辖区内的林业管理工作。各级林业部门要转变职能,加强对林业生产、加工、经营的指导和服务,为企业、农户提供方便条件。地方法规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