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条例/第二章 审计组织和审计人员第七条已废止任期审计由下列审计组织实施:(一)市、县(市、区)审计机关;(二)企业主管部门、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以下简称内审机构);(三)依法成立的社会审计组织。前款所称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是指政府或者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控股公司、集团公司等。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