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废止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届满或者离任,必须进行任期审计。任期届满或者因调动而离任的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未经任期审计,不得任新的领导职务。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