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证条例/第四章 听证会程序第十八条有效公开举行的听证会应当允许旁听。旁听人员的人数及产生方式由听证机构确定。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