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已修改公安机关、有关管理部门和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应当对租赁房屋集中地区进行日常巡查,定期走访并进行治安安全检查,及时通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做好治安防范措施。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