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废止为规范农村扶贫开发,加快农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和社会和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