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瑶族自治县水电站库区移民安置条例/第三章 库区的开发与扶持第三十条有效自治县恢复库区生产、交通、文教、卫生、通讯、水利和饮水等设施或改善库区移民生产生活条件项目需要的经费,由自治县人民政府立项上报,电站业主和有关部门应给予扶持。地方法规 ·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