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五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第二十七条已废止城市主、次干道临街建筑物外装饰、装修必须符合城市景观要求。城市户外广告牌、宣传牌、雕塑的设置应当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