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已修改

本自治区每年征集新兵的人数、范围、对象、时间和其他要求,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宁夏军区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征兵命令作出规定。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