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大理市人民政府应当对苍山十八溪的保护治理进行专项规划,将十八溪堤岸两侧各30米作为道路和生态景观用地,按照防洪减灾、截污治污、水质净化、堤岸道路、生态景观、旅游休闲等需要,综合治理,建设特色生态廊道。

地方法规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