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海西保护条例第十条有效在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一)建房、建窑、建坟;(二)挖塘、取土、采砂、采石、采矿;(三)使用剧毒、高残留农药、含磷洗涤品及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等有害物质;(四)堆放废弃物、倾倒垃圾;(五)闲置、荒芜农田(地)。地方法规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