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六条有效违反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未标注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或者商品净含量的计量偏差不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的,由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处违法商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