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第四章 商贸与能源计量第三十六条有效餐饮业中经营以量计价的商品,应当用符合规定的计量器具计量计价,不得估算计价。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