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专利条例/第二章 激励创造第十条有效自治区人民政府建立专利资助和奖励制度。对符合自治区产业发展方向,具有技术创新和潜在市场前景的专利给予资助;对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有突出贡献的专利给予奖励。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