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第三十七条已修改市、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报告马颊河保护管理工作情况,依法接受监督。地方法规 ·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