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已修改马颊河保护范围内建设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并保障其正常运行。鼓励发展符合畜禽养殖规划的生态养殖。马颊河保护重点区域内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水产养殖场;已有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或者关闭,符合有关规定应当予以补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补偿;在拆除或者关闭之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地方法规 ·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