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红旗渠保护、维修经费和资金来源:

(一)国家、省文物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专项拨款;

(二)安阳市、林州市财政预算;

(三)事业性收入;

(四)捐赠及其他合法收入。

红旗渠保护、维修经费和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地方法规 · 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