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已修改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积极发展交通运输事业。采取多种方式筹集资金,加快乡、村公路建设。加强对公路的改造和养护,提高公路等级,对贫困地区公路建设给予扶持。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重视邮电通讯事业的发展,加快通讯网络的建设。

地方法规 ·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