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章 道路运输安全第四十三条已修改道路运输经营者及相关业务经营者是道路运输安全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道路运输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5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