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五条已废止对破坏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通过信息网络泄露、窃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侵犯知识产权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