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第四章 信息技术推广应用第四十八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农业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农业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开发、利用和整合农业农村信息资源,开展面向农村的信息化知识和技能培训,推动信息技术在农村生产服务、生活服务、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应用。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