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第二章 信息化规划与建设第十八条已废止省人民政府应当统筹部署全省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成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体系、信息资源公开服务体系、基础信息资源库、政务信息资源数据中心等公共基础设施。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省统一部署,统筹本级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