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第二章 生产与使用管理第十条已修改申请实验动物的生产、使用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可以采用书面申请或者电子数据交换等方式向省人民政府科学技术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