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十三条有效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设施维护的监督管理;气象监测设施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加强设施的日常维护并做好标校和检测工作。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