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标准化条例/第四章 标准的监督第三十七条已修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引导商品生产者、销售者、服务提供者使用商品条码,采用全球统一标识系统,建立并实施有效的产品跟踪与溯源系统。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